【沙龍紀要】《出海企業面臨的ESG合規與挑戰》
近日,第216期中華新能源沙龍——出海企業面臨的ESG合規與挑戰在京圓滿舉辦。本次沙龍由全聯新能源商會與會員單位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共同舉辦,特邀荷蘭烏特勒支大學資深教授Tom Zwart,荷蘭Law4Sustainability智庫法律與文化事務主管喬聰睿博士,商會副監事長、海潤天睿資深律師王惠紅,海潤天睿律師褚軼等多位國內外專家進行專題分享,共同探討企業出海歐盟及東南亞的ESG合規挑戰及應對策略。

沙龍伊始,商會法律工作委員會(籌)秘書長于繪錦、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主任顏克兵分別致辭,隨后,演講嘉賓們分享了精彩洞見。


在《歐盟ESG監管與中國企業應對之策》演講環節,Tom Zwart教授和喬聰睿博士指出,歐盟法規的鏈條正在不斷延伸,要求企業只要是在歐上市公司供應鏈的一部分,即使并未直接向歐盟出口,也需要履行盡職調查和信息披露義務。他們強調,要充分認識到歐盟審計及評級機構的ESG方法和標準與國內ESG標準具有顯著區別,并重視由于在某些標準上沒有充分披露數據,可能出現的被低估的風險。他們建議,在方法和策略上,出海歐盟的企業要進一步了解歐盟的游戲規則,并進行更有適應性和策略性地應對,以避免差生困境。


在《東南亞ESG實踐與監管概述》演講環節,商會副監事長、海潤天睿資深律師王惠紅逐一分析了印度尼西亞、泰國、新加坡、越南、緬甸和馬來西亞ESG的監管和實踐,包括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的主要監管法律法規,以及中國企業拓展東南亞市場的實踐和被處罰的案例。王惠紅律師強調,東南亞各國ESG進程差異顯著,建議企業進行國別化的合規盡調,同時關注該國的整體投資環境、對與外資合作建設基礎設施、能源等領域項目的開放態度。

在《香港上市公司ESG監管要求》演講環節,海潤天睿律師褚軼精準解讀了香港聯交所最新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并指出,聯交所的ESG監管呈現出“強制化”和“延伸化”的趨勢,上市公司董事會層面的監督責任空前明確,ESG披露正從形式化向實質化進行轉變。她強調,在聯交所上市的企業應當敏銳捕捉這一變化,加強ESG建設。”

來自我會常務理事單位晶澳科技,理事單位西子潔能、福赫電氣等會內外30余名代表現場參加了沙龍,在自由交流環節,與會代表就自身企業遇到的具體合規難題與演講嘉賓展開了熱烈討論,現場氣氛熱烈,反響積極。
來源 | CNECC
編輯 | 中華新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