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商聯發布《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黨組織參與決策重大事項清單(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健全完善黨領導商會組織的制度機制,全國工商聯于近日制定并印發了《關于印發<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黨組織參與決策重大事項清單(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清單》),為直屬商會黨組織有效參與重大決策提供了明確規范和重要依據。
《清單》以《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為根本遵循,旨在加強黨對直屬商會的全面領導,確保商會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清單》明確了黨組織參與決策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發揮政治監督和把關作用,堅持黨的領導與商會依法自治相統一的基本原則。
《清單》詳細規定了黨組織需參與決策的六大類重大事項,涵蓋商會發展戰略與規劃、重要章程制度制定修改、負責人調整與重要人選推薦、重要業務活動與涉外事務、會費標準與重大財務事項、重要資產處置等核心領域。在參與方式上,《清單》要求一般采取前置研究方式,商會班子在將重大事項提交會議表決前,應主動聽取黨組織意見,并對黨組織提出的意見認真研究、反饋采納情況。
通知要求各直屬商會結合自身實際,參照本《清單》制定具體落實辦法,確保黨組織在商會治理中作用發揮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不斷提升商會治理效能,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黨組織參與決策重大事項清單(試行)》
為加強黨對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的領導,建立健全直屬商會黨組織參與決策重大事項制度,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制定本清單。
第一條??直屬商會黨組織參與決策重大事項,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參與重大事項決策中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監督作用,加強對議事決策的政治把關;
(三)堅持黨的領導與商會依法自治相統一。
第二條? 黨組織參與決策重點看是否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是否貫徹黨和國家決策部署,是否有利于商會和行業健康發展,是否有利于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會員、職工群眾合法權益。
第三條??黨組織參與決策重大事項,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一)發展戰略類
1.制定商會的戰略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
2.制定商會年度工作計劃;
3.變更商會名稱、宗旨和業務范圍;
(二)管理制度類
1.制定修改商會章程;
2.制定修改和廢除重要規章制度;
3.提交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的事項議案及報告;
(三)人事事項類
1.商會換屆及屆中負責人調整;
2.評先評優、“兩代表一委員”候選人推薦、全國工商聯代表執委推薦等工作;
3.涉及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
(四)業務活動類
1.舉辦重要論壇活動、開展評選表彰等重要業務活動;
2.開展重大公益項目;
3.開展涉外業務活動,包括與國際組織的合作、國際學術交流、成果交流與展示等涉及國際事務的活動;
(五)財務管理和資金類
1.確定或調整會費標準;
2.研究商會財務預算和理事會財務報告;
3.大額資金開支,包括接收或開展對外捐贈;
4.處置重要資產;
(六)需要黨組織參與決策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四條? 商會黨組織參與決策重大事項,一般采取前置研究并且提出意見建議方式進行。商會班子將重大事項提交有關會議表決或決定前,應主動聽取黨組織意見,對黨組織提出的意見應當認真研究,未采納的應當說明理由,爭取達成一致。對存在重大分歧、經反復溝通仍不能達成一致的,黨組織應按規定及時向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綜合黨委報告。
第五條? 黨組織對決策事項前置研究通過召開黨委會(黨總支委員會會議、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黨員大會)的方式進行,黨組織會議須形成會議記錄并存檔。
各商會結合自身實際參照此清單制定本商會黨組織參與決策重大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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