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能源雜志
ID|energymagazine
作者|孫航

但是,市場的錢有那么好掙嗎?對投資者來說,電力央企重組真的就是眾望所歸的大好事?


在資本市場上,往往只有超出人們預期的“黑天鵝”類消息才會造成比較劇烈的影響。南車和北車的重組消息之所以可以讓這兩只股票價格爆發,是因為這種消息誰也預料不到。而長江電力收購金沙江水電站的消息則對股價沒有太大的利好,這是因為人們早就知道這種事會發生,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目前,打響電力央企重組第一槍的國電和神華的主要標的,已經在消息發布之后停牌了。而隨著國電投與華能也傳出緋聞,發電領域“三巨頭”的格局已經基本清晰。從這個情況來看,二級市場上很可能已經沒有太好的投資機會了。
看到這里,很多讀者不免感到灰心喪氣,難道電力央企重組這么大的事情,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又是一個只有新聞圍觀價值,而沒有投資參考價值的消息嗎?
筆者認為,大家現在不必過度沮喪,因為更值得沮喪的事情很可能還在后頭。
目前,人們在談到電力央企重組時,主要是關注企業層面上可能出現的機構重組、人員變動、甚至是待遇的調整等。而忽略了央企重組在行業層面上的影響,比如發電設備領域、煤炭銷售領域,以及目前一個聚集了無數熱錢的大熱門行業。
這個行業就是——售電。
縱觀目前市場上出現的很多對電力央企重組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它們大都是站在全國的角度上來看問題。例如中國將會出現全球最大的煤炭、火電、風電、光伏公司等,而很少有對發電裝機版圖格局的分析。的確,從全國的層面上來看,電力央企重組為“新三巨頭”,固然使得發電側的格局出現了比較大的變化,但并沒有哪一家公司的裝機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具有明顯的統治力(見下圖)。

然而,如果我們把視角下沉,從省一級別的角度去看待這場重組,就可以發現,在一些省份,由發電央企重組而產生的三巨頭,將會對電力市場產生超出預期的影響。


發電巨頭在各省的掌控能力具體有多大?在這里,我們暫時將五大發電+神華這六家企業按照目前的重組態勢,以兩兩一組合并的方式模擬合并為“發電三巨頭”,可以發現:在重慶、云南、廣西、寧夏、新疆、內蒙、遼寧等7個省級轄區,1/3以上的裝機量被三巨頭中的一家所控制。而在貴州、江西、陜西、黑龍江,三巨頭中的一家則可以控制40%以上的裝機量,如果到了青海和海南,這一比例更是達到了驚人的50%以上。

在此前發布的《售電市場建設與商業模式研究報告》中,筆者曾介紹過一些主要國家售電側改革失敗的案例,看完之后,你不得不感嘆:成功者往往各有各的輝煌,而失敗者則大多都是相似的。具體到電力市場方面,這種相似之處就是我們上段中提到的“發電側公司統治力過強”。
我們以法國為例子。在法國的發電市場中,法國電力工業的王者“法電集團”占有絕對優勢。由于旗下資產大都為高發電小時的核電站,該公司的發電量占到全法的85%之多。這樣的話,當一大群電力用戶去電力市場上買電的時候,往往發現對面的賣家往往只有一家:法電集團。在這種情況下,電力市場哪還能通過競爭來起到降價的作用?用戶想換電廠?對不起,僅此一家,愛買不買。統計數據顯示,自2008年完全放開電力市場以來,法國的電價非但沒有降低的趨勢,反而年均還上漲3%左右。
具體到中國的電力市場。從2017年年初起,中國各省就開展了轟轟烈烈的電力交易大潮。然而,電力交易開始沒多久,各省的電力交易中心就不得不面對同樣來自發電側的問題:盡管中國并沒有法電集團這種統治力級別的發電商,但有一些省份的電廠在參與電力交易時,往往會互相事先將報價約定在同一個水平,這樣的話,電廠方面不會因過度競爭,而導致降價幅度太大。這就是不少售電人士所熟悉的“抱團”和“串謀”。結果,電力用戶很快發現,在電廠方面報價一致的情況下,市場上的電價再也降不動了。

央企還沒有重組,發電側的抱團就已經讓人頭疼不已,央企重組之后,隨著發電巨頭體量翻番,數量減少,串謀的協調成本更是大大降低了,毫不夸張地說,在某些省份,只要兩個巨頭一牽手,就可以給售電公司制造出很大的麻煩,如果三巨頭之間聯合起來,那么完封掉電價的下降通道更可說是毫無壓力。


那么,中國售電市場的未來還有的搞嗎?筆者判斷,如果以目前的情形延續下去的話,中國電力市場的未來可能會像美國一樣。大家都知道,目前,美國一些地方的電力市場已經非常活躍,售電公司發展空間非常大,但在另一些地方,出于供電安全方面的考慮,地方政府并沒有推進電力改革。

對于中國來說,如果電力三巨頭的影響力擴散到電力市場當中,到時將會出現這樣的情形:一部分省份將延續群雄割據的局面,電力市場的競爭依然較為激烈,當地的售電公司還是有一定的發展空間,而在另外一些省份,三巨頭中的一個或者兩個就可以輕松把持發電側的大部分市場份額,這樣的話,當地的電力市場很有可能跟2002年之前國家電力公司把持時沒什么兩樣:將近一半,甚至是超過一半的發電市場份額都被同一家企業所掌控。在這些地方,基本可以斷定,售電公司已經沒有什么玩頭了。
看到這里,售電公司的一些人士不免開始懷疑人生:難道在上述地區,我們真的就沒有發展前途了嗎?
并不是這樣。筆者在前面分析情勢時,加了“如果以目前的情形延續下去”的前提,而事實上,按照電力市場政策風一吹草就動的風格,在這一現象出現之前,有關部門很可能就做出應對了。而縱觀售電側市場的整個發展過程,我們可以看到,政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調節作用。比如說,2016年時,廣東將買家和賣家的報價差價分配比例從3:1調整為1:1;再如2017年時,廣東電力交易中心不斷地調整電力市場供需比;以及各省出臺的不同尺度的偏差電量考核,這些政策都極大的改變了電力市場的整體格局以及成交電價。
因此,如果想要減小電力三巨頭在電力市場中的影響力,以及隨之可能出現的抱團行為,售電公司只能期待政策制定者對此采取一定的措施。在這里,筆者建議在上述地區的系統外售電公司,對未來一段時間電力交易中心的政策進行密切觀察,若是在交易中心里有股份,趕緊發揮自己在交易規則制定上的影響力,來調整游戲規則。如果交易中心對此沒有什么相關的動作,而你自身也沒有特別強的核心競爭力,不如趁早斬倉止損,速度前往三巨頭影響力更小的地區生根,畢竟,如果系鈴人自己都不愿意去解鈴,那么你個外來者即便是干著急,又有什么用呢?
實際上中國面臨的問題并不單一,整個歐盟市場17國在售電側放開過程中也面臨了不同的競爭情況變化,下文將通過17個歐盟國家近10年的售電商數量和市場份額的變化,分析售電側改革中市場競爭演變趨勢,并為國內改革提供借鑒經驗。
來源|能源雜志
作者|周瀅埡 向琛
歐盟于1996年、2003年、2009年統一頒布了三版電力改革法令。歐盟成員國雖相互連接,但政治背景、天然資源、能源供應國各迥異,因此對歐盟統一電改法令進行因國而異的解讀、執行和實施的效果也不盡相同。這與目前國內中央出臺電改綱領性文件、各區域據此出臺細則并實施的特點與中國頗為相似。
目前各省在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規則中,難點之一便在于難以預測規則的尺度對售電側市場競爭情況的影響程度,過于保守則施之無效,過于激進則市場不穩。歐盟不同國家在售電側放開過程中不同的競爭情況變化值得進行總結和提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由于售電領域每家企業的市場份額數據涉及企業經營機密,難以取得,因此本文通過搜集、分析了歐盟17個成員國2003年至2014年售電商數目、主要售電商數目及市場份額的變化,總結歐盟成員國放開售電側前后市場競爭情況演變的一般規律和特殊情況,以供我國政策制定者提供參考。
競爭性市場需要政策上限制占市場主導地位的售電商

圖1 歐盟17國2003-2014年售電商數量變化
圖1展示了歐盟17個國家2003至2014年售電商數量的變化,這些國家均在2003年前開始了售電側改革,其中9個國家在2003年后才達到售電側市場完全放開,即售電商可向包括最低電壓等級的居民用戶在內的全國所有用戶售電。歐盟17個國家售電商數量的絕對值和變化趨勢都不盡相同,對每個國家售電商數量變化曲線進行線性回歸,取其斜率以及斜率相對于2003年的售電商數量的相對值分別作為各國在2003至2014年售電商數量的絕對變化率和相對變化率。
除了丹麥、西班牙兩國之外,17個歐盟國家近10年的售電商數量相對及絕對變化數據均顯示出以下共性:
1)在售電側市場放開后,一個國家的售電商數量取決于售電側放開初始的情況,之后將保持相對較小的變化,可以視為市場的正常波動而非與售電市場放開相直接聯系。
2)在售電側市場逐步放開的過程中,由工商業用戶放開到居民用戶,用戶數量急劇上升,但售電商數目并不會有較大的變化。可見向工商業用戶售電的過程中售電商已經建立了一定的市場壁壘和向多種用戶售電的能力,做好了向居民用戶售電的準備,在居民用戶售電市場放開之時,迅速蠶食新的用戶群。售電側完全放開后售電商數目小幅增長,這很可能是因為分布式能源、互聯網營銷的發展,使得新興的小型售電商能夠進入售電市場。
在歐盟17國中,僅丹麥、西班牙兩國在售電側放開過程中售電商數量出現了顯著減少的特殊情況,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兩國的一些特殊政策。
2004年丹麥的售電商數量比2003年降低了一半背后有其復雜的原因,包括:
1)2003年居民售電市場放開的同時,丹麥保持了原有的管制電價市場——居民用戶沒有主動更換售電商時默認由保底供電售電商以管制電價供電。管制電價由丹麥能源監管局制定,最高值為期貨市場上下一季度電力批發價格的平均數加上相當于自由市場售電商利潤中位數的溢價。由此管制電價保證了用戶盡管在管制市場內,但總能獲得與自由市場上一般售價相當的管制電價,保護用戶利益的同時卻抑制了用戶轉向自由市場的積極性。
2)80%以上的保底供電售電商脫胎于配電公司。而2003年起旗下已經擁有多家保底供電售電商的大型能源集團DONG和Vattenfall,對多家配網、區域售電商進行了一系列的收購,形成對電力市場的壟斷地位,操縱批發市場電價,從而使得自由市場售電商很難獲得比保底供電商更低的進價。
丹麥電力零售中管制電價的低廉穩定和電力批發中市場力的濫用抑制了售電市場的競爭,至2012年,90%以上的居民用戶仍然選擇由保底供電的售電商以管制電價供電。2014年丹麥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從2015年10月起將取消管制電價并引入一系列提高售電市場競爭性的措施。
2009年西班牙居民用戶售電側市場放開,但售電商數目陡降到2008年數目的三分之一以下。受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西班牙的用電量破天荒地開始下降,比2008年降低5%。同時,2008至2009年間西班牙由于過低的管制電價和過高的新能源補貼造成的電費赤字達到歷史最高值,僅2008年一年就新增赤字43億歐元。經濟下行、過低管制電價和過高的新能源補貼背景下,大量售電商難以為繼。
丹麥和西班牙在售電市場逐步放開的過程中售電商反而減少,競爭性降低的教訓值得電力市場化規則設計者以之為鑒。很多國家在售電側放開的過程中使用了雙軌制的電價系統——管制電價和市場電價并存并成功過渡到了完全市場化。然而一旦管制電價設置過低,將如丹麥和西班牙所發生的一樣,影響用戶向市場電價轉移,并抑制售電市場新主體的進入。
經驗也表明,僅僅賦予社會主體無歧視地接入電網不足以促使售電側市場新主體的進入與形成。在政策上限制占市場主導地位的售電商行使市場力,有意識地培育新的售電主體,才能形成一個足夠分散,富有競爭性的售電市場。

圖2 歐盟17國2003-2014年售電商數量絕對和相對變化
表1 歐盟17個國家2003-2014年售電商數量相對變化率分類

大部分售電市場份額在小部分的企業手中
盡管在2.1中分析的歐盟各國售電商數量從低于10至超過1000不等,但各國主要售電商,即擁有超過全國售電份額5%的售電商,數量均不超過8個,且其數量在近10年內較為穩定,如圖3。16個歐盟國家平均主要售電商數量2008年為3.8家,2014年為3.9家??梢娛垭娚淘谑垭妭仁袌鲋幸〉贸^5%的市場份額實屬不易。

圖3 歐盟16個國家2003-2014年主要售電商數量變化
另一方面,每個國家主要售電商的市場份額卻差別很大。由于每個主要售電商單獨的市場份額為商業機密,圖4展示了2008年和2014年歐盟13個國家主要售電商平均市場份額和總計市場份額作為售電產業集中度的指數。按照2008年的售電產業集中度這13個國家可分為三類:單寡頭壟斷、寬松型寡占、碎片市場,如表2。
表2 歐盟13個國家主要售電商平均市場份額的售電產業集中度

結合圖3與圖4可總結出一些規律:
1)對于2008年售電市場還被單寡頭壟斷的葡萄牙、希臘、法國來說,至2014年三個國家的售電壟斷市場均被不同程度地削弱,主要售電商數目分別增至4、3、2個。

圖4 歐盟13國2008年與2014年主要售電商平均市場份額和總計市場份額對比
2)對于寬松型寡占的多個國家來說,主要售電商累計市場份額的變化較為緩慢,捷克、比利時、匈牙利的主要售電商售電市場累計份額呈下降趨勢,其余國家基本在市場波動范圍內。寬松型寡占的售電市場巨頭鼎立,容易形成穩定的市場份額。
3)對于碎片化市場的德國、瑞典和意大利來說,主要售電商的累計市場份額在持續下降,市場越來越碎片化。而這三個國家共同的特點是,電改之前存在數量較多的配售電公司,并且在電改進程中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展至較大比例,形成小型獨立發電商和售電商,社區經營共同體。
4)無論是單寡頭壟斷、寬松型寡占還是百家爭鳴,售電商的數量以及售電產業集中度與售電側放開之初的情況有較大的關聯,而售電側放開之初的情況與售電側放開之前該國電力行業結構、配售電公司的數量、大型電力集團數量以及其股東結構有較大關聯。
歐盟16個國家主要售電商數量變化的經驗說明,售電市場放開之前應對各省電力產業的集中度進行衡量和調整,才能保證售電市場放開之后,售電市場具有一定的競爭性。配售電公司和分布式能源的發展有益于形成穩定的、有存活能力的小售電商激活市場。
多巨頭爭霸并不意味著真正的競爭
英國電力市場中的“Big Six”六大主要售電商均為發售一體,占全國發電裝機70%以上,售電市場約90%的份額。 英國電力零售市場的更換售電商率一直遙遙領先于其他國家,維持在15%左右,從而被公認為是全球最具競爭的零售市場之一。然而一直以來學術界和政界都沒有停止過對英國電力零售市場競爭性的懷疑,2014年英國電力天然氣市場辦公室(Ofgem)終于向英國競爭和市場委員會(CMA)提交了對英國六大主要售電商串謀零售市場價格的懷疑。盡管CMA經過兩年調查后于2016年6月宣布沒有明顯證據表明六大主要售電商串謀零售價格,卻承認了這六大發售一體的售電商擁有單邊的市場力, 其發布的零售售電套餐價格持續升高,售電利潤也從2009年至2014年持續上升。英國零售市場的六大鼎立形成了六大之間互相爭搶客戶的“穩定”競爭,卻沒有形成能將批發市場的價格有效傳導到零售市場的壓力性競爭。
對我國售電側放開的啟示:競爭性市場需要政府培養
自2015年3月中發〔2015〕9號文及其配套文件的正式下發以來,全國售電公司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各方火熱參與售電側市場的同時,也有了疑問:各省有多少售電主體合理,售電側是否、如何、多久能形成有效競爭?基于歐盟17國十多年來售電側放開過程中市場的演變,有以下幾點可為市場主體作為參考:
1)根據售電側放開前電力行業的主體情況,各省售電商的總數量可能出現很大的不同。歐盟17個國家里售電商數量從愛爾蘭低于10家至德國的超過1000家不等。同時,售電市場是一個專業性和壁壘都較高的市場,市場中主要售電商的數量基本在個位數。歐盟17個國家里擁有超過5%售電市場份額的售電商數量均不超過8家,并且數量非常穩定。在央企重組的背景下,如在各省內當地發電集團沒有可比性的發電裝機,很容易形成三家獨大的局面。
2)售電市場競爭性高,用戶更換售電公司率高,并不意味著批發電價有效傳到到了零售電價。允許電力市場中有不同體制、不同發電資源的售電公司進行有效競爭,才能夠使零售市場在競爭的壓力下保持低電價。
3)原來配售一體的公司在進行配售分離后,配電區域內的用戶傾向于使用從配售一體公司脫胎而來的售電公司的電力,這些配售一體公司容易形成市場里的小而穩健的售電公司。
最后,售電側放開是一個緩慢長期的過程,允許用戶自由選擇售電商是一紙規則下發的瞬間,但用戶對于自由選擇售電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卻需要政府和市場的培養。歐盟各國都存在官方和非官方的電力市場自由化信息平臺,公開市場競爭性數據、普及電力市場知識、進行用戶調查。我國也可參考建立相應的網站平臺和機構。
? 作者孫航為能源行業研究員,微信號seventhenergy,歡迎讀者微信交流,愿與各位利用專業知識,共同探尋能源行業的財富機遇
? 作者周瀅埡(微信號cddzyy)、向琛供職于上海泰豪邁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來源:微信公眾號“能源雜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