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法眼觀察
來源 | 綜合自“北京青年報” “法眼觀察” “刑事實務” 2017-10-28
北京青年報記者剛剛從北京警方證實,央視前名嘴郎永淳近日因醉駕已被北京警方拘留。據公開資料,郎永淳1995年進入央視,開始主持午間節目《新聞30分》,期間多次主持央視大型新聞專題類直播節目。2011年9月開始在央視《新聞聯播》節目擔任主播。2015年9月2日,從央視離職。(北青報記者 匡小穎 張香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今年,由于各地對醉駕的入刑標準不統一,于是最高院公布了一個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首次把危險駕駛罪納入到量刑指導意見中,文件指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被眾人解讀為“醉駕入刑松動。”顯然這是一種誤讀,免予刑事處罰是有罪而免罰,仍然構成刑事犯罪,與無罪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事實上醉駕入刑并無松動,而是更加規范。
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蘇出臺了醉駕案件的最新規定,可以歸納出以下六種類型屬于情節比較輕微:
一是挪動車位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
二是救治病人型。該類型的被告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
三是睡覺休息型。該類型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后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
四是隔時醉駕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飲酒后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
五是尚未駛出型。該類型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六是被醉駕追尾型。該類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駕且負事故全部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了八種從重處罰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部分情節輕微危險駕駛罪案件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是刑法的應有之義,不應做過度解讀。免予刑事處罰絕不意味著“醉駕入刑有望松動”,而是有輕有重,不能一刀切。醉駕引發的交通事故一直以來就是中國馬路的第一殺手,在今后的執法中,必將繼續嚴厲查處。
醉駕警示
1、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當場拿出酒瓶又飲酒的,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仍應當認定為醉酒,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擔
依據:《刑事審判參考》
2、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依據:《刑事審判參考》總第97集[第956號]孫林海危險駕駛案
3、行為人私自逃跑,后被抓。并辯稱逃跑過程中又喝酒御寒,即使該辯解客觀真實,再次飲酒后的不利后果也應由行為人本人承擔,即隨后進行的血液酒精含量檢驗仍然可以作為證據。
依據:《刑事審判參考》總第97集[第956號]孫林海危險駕駛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4、在一般的小區道路醉酒駕駛機動車,也會構成犯罪。
依據:《刑事審判參考》總第94集[第891號]孫林海危險駕駛案;《刑事審判參考》總第85集[第760號]謝忠德危險駕駛案;封閉式管理的小區內醉駕也應當入刑(前沿)
5、醉酒后在公共停車場(包括地下停車場)、道路上挪動車位也會被立案移送起訴。此種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但屬情節輕微,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依據:《刑事審判參考》總第94集[第893號]唐浩彬危險駕駛案
6、喝完酒睡覺,隔天檢測仍達到醉酒標準的,仍會被犯罪處理。
依據點擊鏈接:“隔夜醉駕”實踐中基本上都定了罪!
7、醉酒駕駛超標電動車,也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尤其是發生事故的情況,具體看事故程度以及酒精含量檢測結果,各地處理有所不同)
依據:(1)超標電動車能否認定機動車和“無證駕駛”?、(2)滬、蘇、浙三省關于醉駕案件辦理的最新實務動向
8、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又暴力拒絕配合民警酒精檢測,致民警輕微傷的,構成危險駕駛罪和妨害公務罪兩罪并罰。
依據:《人民法院報》2016年7月19日(第3版)
突發!網傳“郎永淳醉駕被拘”另有(可怕)真相?
交警發出9大警示!
2017-10-29 來源:
來源:法務之家(ID:law114-com-cn)綜合編輯
▌舊聞: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前央視主持人郎永淳因醉駕,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并移送檢察機關。據交管局通報,10月5日22時40分許,郎某某駕駛小型越野客車,在朝陽區西大望路八王墳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經交管部門對郎某某進行酒精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07.9mg/100ml。10月6日,郎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朝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10月16日,移送檢察機關。
▌突發!逆轉!
而10月28日,財經及心理學專欄作者陳宗鶴先生爆料稱郎永淳當時是找代駕后遭遇了碰瓷者。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在陳宗鶴先生分享的友人微信對話截圖中看到,對話中提到:“他(郎永淳)請了代駕,開到離家還差一點的地方,代駕突然說身體不適開不了了,他見離家很近,就想自己把車開回,沒想到剛開,就被一車剮蹭,對方要求私了索賠金額甚高,他不同意,最終報警,招致刑禍。”
該消息引起網友熱議,網友紛紛表示也遭遇過此事:“我老公的同事今年也被這么來了一次,一摸一樣的套路。當時他下班跟我說頭天晚上他們同事的這事,我第一反應也是太巧了,絕對有貓膩,不同的是他同事給了1.5萬完的事。”但也有網友表示,碰瓷不是針對某個人,而是針對代駕接單的顧客。
記者向有關部門核實該說法,但因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尚未了解到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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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情況,并非個案,2017年02月15日人民網報道:
網傳消息稱,車主李先生大年初一與親戚朋友聚會后,喝了不少酒,于是通過微信叫了代駕。該代駕行至小區門口后,以家里有急事要先走為由,讓李先生自己開車進車庫。
李先生行駛到地下車庫入口時,一輛自行車猛沖過來。兩車撞個正著,自行車上還放有幾瓶白酒,白酒全被打碎了。事發后,對方開口就稱,雖然是他撞李先生的,但聞到李先生一身酒氣,肯定是酒駕。這些白酒“價值3萬多元”,也要李先生賠償。由此,李先生只得賠錢了事。
該消息還稱,這類碰瓷黨會“根據車輛檔次提出8000至2萬元的賠償”,并且“大多以2萬元成交”。

郎永淳醉酒駕車已經構成危險駕駛刑事犯罪,按法律規定拘役刑罰1到6個月,不會超過6個月。構成刑事犯罪不管什么原因,哪怕車快到家門口移開,或者在停車場移車、挪車都不允許,即便遇到碰瓷團伙作案,那么也改變不了醉駕的事實,所以郎永淳沒什么好委屈的。
警方介紹,像李某這樣被“做局”的案件,如今時有發生。只不過,因為自己酒后駕車有錯在先的關系,不少受害司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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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要注意的內容來了!
上述案件,包括郎永淳酒駕被碰瓷,如果真相屬實,那么“碰瓷”團伙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都有相關對“碰瓷”者的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在此,警方給大家總結一下這些作案手段的共性,以便防患于未然。
1、冒充代駕司機。敲詐者兩人,其中一人穿著知名代駕公司的馬甲在酒店、飯店附近,主動詢問他人要不要代駕,如果對方同意就直接開始代駕,這樣就避免通過平臺派單而暴露個人信息。
2、盡量套取車主信息。在代駕過程中,“司機”一般會和車主交流,問你喝了多少酒,從事什么工作等。如果車主是公務員或者生意做得比較大的人,就會提高敲詐價碼——因為他們知道你不會為了幾萬塊錢連工作、生意都不要。
3、制造事故。如果車主不主動提出到住地附近結束代駕服務,代駕司機一般會以自己家中有急事、不舒服等,要求在小區門口(或附近)結束代駕服務。等車主一上車,另一名同伙就會駕車(一般是租來的寶馬、奔馳、奧迪)制造交通事故。一般來說,這個同伙從一開始就駕車一路跟隨車主的車。
4、索要高額錢財。一旦車主下車,敲詐者便會以酒駕為由逼迫車主私了,否則就要報警處理。很多車主害怕自己涉嫌酒駕受到懲處,只好答應對方的條件,把牙打碎了往自己肚子里咽。
▌找代駕時以下幾點要注意(重要)
目前,我國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代駕從業人員資質,以及行業道德標準進行硬性規定。由于代駕與客戶相互之間陌生,車主在處于醉酒狀態時,自身防范能力減弱。
1、盡量不要貪便宜,找酒店、餐館、酒吧等門口招攬生意的代駕司機。一定要查看對方駕照,確認對方的基本信息,并留下對方的聯系方式。
2、最好通過正規代駕平臺下單,平臺派來的司機都有信息備案,并和代駕公司簽訂代駕服務協議。
3、一定要讓代駕司機將車停到停車位再結束服務,千萬不要因為過于自信或者心軟在目的地附近結束服務,自己駕車。
4、如果有意識不清醒、醉酒的車主找代駕,最好旁邊有一名較為清醒的同伴陪同。
5、如果遇到“半途而廢”的代駕時,萬萬不能選擇自己駕駛,哪怕僥幸開一小段也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可以聯系親朋來救急,或者把車留在原處,他日再來取車。
截止推送,最新消息:鳳凰網娛樂獨家向郎永淳公司的工作人員求證,對方否認碰瓷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