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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昨從市民政部門獲悉,我市以“打包”方式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意見》1+7系列文件,為社會組織創新發展指明方向。其中,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和基層社區社會組織申請成立登記時,資金“門檻”降為零。到2012年底,全市登記備案的社會組織總量將達15000多個。
??? 建立省內第一個以新居民群體為主體的聯合性社會團體;樂清成立我省第一個縣級社會組織發展基金……今年以來,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大背景下,我市積極開展社會組織工作的多方探索,充分調動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提高政府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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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我市社會組織創新發展的“大綱”,1+7系列文件里有什么創新點?溫州將在哪些方面先行先試?記者為您一一解讀——
內容一:公益慈善類等社會組織注冊資金降為零
?? 《意見》指出,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前置行政審批中有開辦資金要求的外,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成立登記時,開辦資金可減至1萬元;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和基層社區社會組織申請成立登記的,對開辦資金不作要求。
??? “此舉掃除了大量義工、志愿者組織注冊登記時的資金障礙,能夠幫助其由草根走向規范,從而壯大發展。”市民政局有關人士說。
??? 另外,對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制也降低了準入門檻。按照規定,除依據法律法規需前置行政審批及政治類、宗教類、社科類的社會組織外,其他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均可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原承擔歸口管理職能的業務主管單位改為業務指導單位。
?? 內容二:放寬登記管理限制探索一業多會
??? 打破“一業一會、一地一會”的限制,探索“一業多會”機制,允許同一行政區域內成立兩個以上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文化體育類和行業類社會團體。受省民政廳委托,我市還將啟動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試點工作。
??? 內容三:明確資產所有權
??? 對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學校、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明確出資財產屬于出資人所有;投入滿5年后,在保證不撤資、不影響法人財產穩定的前提下,出資人產(股)權份額經單位決策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可以轉讓、繼承、贈與;在扣除舉辦成本、預留單位發展基金以及提取其他有關費用后,尚有結余的,允許出資人取得一定的合理回報。
?? 內容四:承接政府職能轉移
??? 以委托授權、購買服務等方式,將原由政府履行的職能向社會組織轉移,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促進社會管理創新。
??? 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事項的種類包括,1、行業管理與協調職能,如:行規行約制訂、行業準入審核、等級評定、公信證明、行業標準、行業評比、行業領域學術和科技成果評審、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評定等。2、社會事務服務與管理職能,如:法律服務、宣傳培訓、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社區事務等。3、技術服務性職能,如:業務咨詢、行業調研、統計分析、決策論證、資產項目評估等。
? 內容五:建服務平臺設創投基金
??? 社會組織服務平臺是集培育扶持、公益創投、信息服務、培訓交流等多種功能的綜合服務平臺,是銜接政府、社會組織及服務對象的樞紐型組織。將通過建立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社會組織促進會、社會組織發展基金會、鄰坊中心指導站和鄰坊中心等形式,進行實體化運作。
??? 據介紹,市、縣(市、區)級社會組織服務平臺重點培育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公益性組織、社會服務類組織,提供場所、資金及政策支持,開展項目策劃、供需洽談等服務。扶持資金由社會組織發展基金會提供支持。街道或鎮(鄉)、社區社會組織服務平臺要建設成基層社會組織孵化器,為社區公益慈善服務組織在辦公、活動、培訓等方面給予便利的公共平臺,為社區內社會組織提供基礎設施、咨詢指導和能力建設的服務。
??? 另外,我市還將設立公益創投基金,以項目資助的方式為社會組織的公益項目提供創業和發展資助,扶持優質的社會公益服務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