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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出國(境)有的變成了“出國游”,“公款出國”成為某些領導干部的福利或待遇。為此,從中央到地方部門,曾三令五申地明令禁止,但出國考察中的違規現象依然屢禁不止。
??? 近日,溫州市委、市政府出臺了《溫州市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管理五項制度》,要求從明年1月1日起,對黨政干部因公出訪實施計劃控制、任務審查、公示公開、動態監督、責任追究五項制度。據悉,這是繼車改、公務接待改革后,溫州在“三公”改革上的又一動作。
一、計劃控制制度
??? 從嚴審核控制,未列入計劃或超本單位年度計劃指標的團組一律不予審批
??? 該制度規定,根據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年度重點工作計劃,各單位于每年10月份前提出下一年度出訪工作申請,由市委、市政府外事工作分管領導牽頭,紀委、外辦、財政局、臺辦等單位根據各單位申報情況,結合人員經費控制指標,聯合審查確定,從嚴審核控制,編制出國(境)計劃,提交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委對臺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 同時,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嚴格執行年度計劃控制指標,未列入計劃或超本單位年度計劃指標的團組一律不予審批。此外,新提任的市管干部,一年內不安排出訪;退休前不足6個月和退二線的干部,不安排出訪;同一地方、同一部門的負責人在6個月內不得重復出訪同一國家或地區(特殊任務除外)。
二、任務審查制度
??? 提供詳細的日程安排、接待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出訪單位要根據年度計劃提出因公出國(境)出訪任務申報,詳細說明出訪主要任務和內容、人員組成等,提供詳細的日程安排、接待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內容。公務活動應占在外日程安排的三分之二以上。
??? 同時,以明確的出訪任務為依據,從嚴控制出訪人員選派,不準安排無明確、具體任務的人員出訪,不準把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當成福利待遇,不準搭車出訪。由政府部門組織各類企業參加的團組,黨政干部不準超過企業人員總數的20%;跨地區跨部門團組原則上僅限于本省內同一系統的單位人員參加,不準邀請本系統以外的黨政干部隨團出訪;無組織、簽約、協助等任務的政府主管部門,不準派員參加為企業組織的團組。
??? 此外,從源頭上控制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團組,進一步加大對邀請函的審查力度,規范獲取邀請函的渠道。
??? 出訪任務經審核審批后,團組通過市場化招標擇優選擇中介服務機構,由中介服務機構提供食、宿、行等社會化服務。
三、公示公開制度
??? 回國后公布出國(境)任務執行情況、出訪成果報告和出訪費用
??? 該制度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涉臺(港、澳)特殊任務的出訪團組情況不予公示。其余因公出國(境)團組要進行年度計劃公示、團組審核審批公示、執行情況公示。
??? 年度計劃公示。外辦、臺辦將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年度計劃包括批次、人數等情況,依托政務公開平臺,于每年年初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
??? 團組審核審批公示。因公出國(境)團組審核審批實行公示制,審核批準后3日內在出訪人員單位局域網和政府內網公示出訪團組的任務、人員、經費、行程等情況。
??? 執行情況公示。各組團單位或派出人員執行出國(境)任務回國后30日內,在出訪人員單位政務公開欄或局域網上公布出國(境)任務執行情況、出訪成果報告和出訪費用。同時抄送同級紀委、外辦(臺辦)備案。
四、動態監督制度
??? 不準編制兩套日程活動;不準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訪國家、地區和城市;
??? 據悉,以往很多時候對團組出國(境)后的動態監督比較缺乏,一些團組操作陰陽行程,隨意更改行程。
??? 該制度規定,團組在國(境)外須嚴格按照審批要求和有關規定,強化國(境)外活動情況監督,不準編制兩套日程活動;不準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訪國家、地區和城市;不準擅自延長國(境)外停留時間。
??? 同時,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特殊原因外,團組負責人要將團組在國(境)外活動的實際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實時向派出單位報告。遇特殊情況需變更行程的,必須征得派出單位及同級外辦的同意。
五、責任追究制度
??? 誰派出、誰負責,既追究團組負責人的責任,也追究派出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 據悉,我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外辦、臺辦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查糾各種違規違紀行為。
??? 違規違紀公款出國(境)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團組成員個人承擔,同時按照誰派出、誰負責的原則,既追究團組負責人的責任,也追究派出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對違規審核審批或不認真履行審核審批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借助社會監督力量解決內控不到位問題
??? 我市一部門有關負責人稱,目前因公出國(境)存在一些亂象,有的單位組團出訪考察沒有明確目的,缺乏實質性內容;有的把出國(境)當作一種待遇,班子成員輪流出訪;有的改變原定出訪線路,繞道旅行;有的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有的以“接風”、“洗塵”名義隨意接受吃請,收受“零花錢”、小禮品等。
??? 相關人士透露:“有些官員外出考察喜歡帶上企業家,說是陪同考察,不如說是去為官員的一些名不正言不順的消費埋單。而一些企業也借此籠絡官員,使出國考察成為一種隱蔽的行賄方式。”
??? 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說,出國公務考察,本意是讓官員開闊眼界,轉變觀念,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但遺憾的是,目前一些公務出國考察確已變異為公款旅游、購物消費、安排子女留學,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嚴重損害了干部隊伍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此次出臺的管理五項制度中,有不少是創新性的制度,其中公示公開就是借助社會監督力量解決內控不到位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