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法下,年中新入職員工如何計算個稅?
內蒙古人力資源經理協
新聞來源: 內蒙古人力資源經理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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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9-04-24


個
稅
新入職員工


由于我國一直以來采用的分類所得稅制,以源泉扣繳為主要扣繳方式,此次個稅改革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新稅制建立,綜合所得按年度合并匯算清繳,扣繳制度也出現了預扣預繳的新方式。
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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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總結
對于每月工資薪金所得波動不大的員工,個稅每月稅額一般情況下將從小到大,逐月遞增,稅后收入逐月遞減,員工需要對自己收入有一個準確的預估。
對于年度中間新加入公司的員工,新公司只需針對員工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累計預扣法”計算,而不需要取得員工上一任雇主發放收入和已扣繳個稅的信息。
按照“累計預扣法”,年度中間發生工作變動與工作不變比較,預扣率降低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清繳補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