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第1-4則通告
廈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第1號通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級各部門對所有2020年1月12日以來湖北(武漢)來廈、返廈人員實行摸排、報告及管理制度。上述人員應主動向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酒店申報,并全力配合相關管理。
二、請市民加強自我防護工作,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尤其是不去人員密集的場所。外出活動應佩戴口罩,降低呼吸道感染風險。我市將加大采購力度,努力確保口罩的供應。
三、所有人員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應及時佩戴口罩,第一時間到我市公布的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四、一旦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將按有關規定送指定醫院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采取14天的集中醫學觀察。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廈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6日
廈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第2號通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加強機場、火車站、碼頭、汽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的防疫消毒工作,對進出乘客必須測量體溫。
二、在全市國省干道、高速出入口設立17個交通衛生防疫檢查站,對過往車輛及人員實施疫情排查防控,對駕乘人員測量體溫。
三、乘坐地鐵、公交、BRT、輪渡、出租車(含網約車)的乘客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乘坐。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廈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6日
廈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第3號通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在全市范圍內禁止販運、交易、食用野生動物,暫停各類活禽交易。各類活禽恢復交易時間另行通知。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廈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6日
廈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第4號通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文化演出、娛樂演藝場所,電影院,網吧暫停對外營業。
二、全市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業余訓練活動一律停止舉辦;全市體育館、游泳館、健身房等室內體育經營場所和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暫停對外開放。
三、全市各類社會培訓機構暫停對外營業。
四、全市所有的公園、景區,廈門山海健康步道暫停對外開放。
五、全市各商場、超市等場所嚴格按照操作規范開展消毒、清潔與防疫工作。進入各商超的員工、顧客必須佩戴口罩并接受體溫檢測。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述暫停營業和暫停開放的場所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廈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