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外地務工人員集中返廈的通知
關于組織外地務工人員集中返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市企業復工有關部署,幫助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根據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統籌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和全面打通省內交通物流的二十條措施的通知》精神,市總工會聯合市人社局、建設局、交通局等單位,積極組織外地務工人員集中包車返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組織外地務工人員集中包車返廈,根據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企業的需求和員工分布情況,按照優先保障“三高”企業和重點工程項目、優先保障返廈人員集中地區的原則,由近及遠、統籌兼顧、分批組織,實行“點對點”集中包車運送。
第一批返廈包車計劃于2月11日開通。
二、乘車對象
根據市、區(自貿區、工業園區)相關要求,經批準在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企業的外地職工。
乘坐包車返廈人員必須保證“三有”,即:
1.有崗位。即復工復產企業有崗位需求的員工;
2.有住所。即企業能夠提供住所或本人已在廈門落實住所;
3.健康有保證。即按防疫要求,本人及家人在過去14天內無到達或經過湖北旅行史,未接觸過湖北籍人員和本地確診或疑似病例,無發燒、乏力、干咳等癥狀。
三、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2月10日前)
1.發布信息。市總工會、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及時發布包車返廈信息。
2.企業摸底。復工企業根據崗位需求,對外地員工基本情況進行摸底,重點掌握“三有”情況。
3.統計上報乘車需求。企業在確保員工“三有”條件的前提下,及時統計乘車需求,填寫《外地員工返廈乘車需求表》(附件1)和《乘車人員信息統計表》(附件2),并按以下途徑提交:
(1)全市建設行業用工企業統一報市建設局審核后匯總至市建設工會工委;
(2)已建立工會的企業(不含建設行業),分別報各區總工會、自貿區工會、產業工會工委審核后匯總至市總工會;
(3)未建立工會的企業(不含建設行業),統一報市人社局審核后匯總至市總工會。
(4)市總工會對各級上報的乘車需求進行匯總歸類。
3.制定專項運送方案。市交通局根據市總工會提供的乘車需求,制定專項運送方案。
(二)組織實施(2月11日起)
1.市總工會經由原各上報途徑,下發發車通知。
2.基層企業及時通知員工按時到指定地點集中乘車。
在同一地點乘車達15人以上的企業,須按每15人配備1名工作人員的要求,安排本單位人員隨車保障,做好乘車人員身份核實、體溫檢測、防護措施檢查等工作,組織全車人員按要求在“i廈門”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入廈人員信息登記,協助處置途中突發情況。
3.員工持身份證、《乘車人員健康承諾書》(附件3),戴口罩乘車。
4.企業接收安置返廈職工,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相關工作。
后續各批次總體按以上步驟實施。
四、資金安排
務工人員集中包車返廈所需經費,由市總工會籌集,與承運單位據實結算。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各級工會要著眼大局、圍繞中心,認真貫徹省、市有關指示要求,主動溝通協調、搞好工作對接,安排專人負責,動員工會志愿者積極參與,切實為企業有序恢復生產提供幫助、解決難題。
(二)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各區總工會、自貿區工會和各產業工(聯)會,要根據市、區有關安排,掌握本轄區、本系統企業復工情況,實時匯總上報復工企業員工乘車需求,同時要統籌安排工會工作人員,做好隨車保障的準備。各需求企業,要與省內務工人員加強溝通聯系,切實掌握實情,提出需求。不符合“三有”條件的,不得統計上報。如有謊報、瞞報,由企業和員工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鼓勵用工企業積極協調外地客運資源,安排包車運送務工人員入閩來廈。
(三)要明確責任、確保安全。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嚴竣,返廈包車要切實落實防控各項措施。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職。各需求企業接到發車信息后,要及時告知員工集中乘車的時間、地點,明確安全防護要求;員工抵廈后,要統一接收安置工作,收集《乘車人員健康承諾書》存檔備查,并按防疫要求做好相關后續工作,確保不發生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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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徐斌 ?2661096 ?紀力行 266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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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外地員工返廈乘車需求表》
2.《乘車人員信息統計表》
3.《乘車人員健康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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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總工會
2020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