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電動自行車3C認證
證書轉換時間
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轉CCC認證過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2019年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通過有效生產許可證轉換獲得CCC認證的企業,應在獲證后6個月內接受認證機構的首次監督,內容包括:生產一致性檢查、換發CCC證書的產品符合標準要求的確認。
認證實施
持有有效生產許可證企業
自2018年8月1日起,已持有有效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可以向任一認證單位申請為相關產品換發3C認證證書。
未持有有效生產許可證企業及進口企業
未持有有效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及進口企業可以向任一認證單位提交3C認證申請。
二、認證單元劃分
每個認證單元頒發一張證書,同一生產者(制造商)、同一生產企業(場所)生產的在以下方面沒有顯著差異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為一個認證單元:
*相同的車架、前叉、或者結構用來固定主要部件
*相同的電助動或者電驅動方式
*相同的結構型式(傳動方式、驅動輪及蓄電池的位置、電機型式)
*相同的電池類型(鉛酸電池/鋰電池等)
(在生產企業分類管理的基礎上,認證機構可對分類管理級別較高的生產企業的單元劃分適當放寬)
三、認證申請
通用要求
認證適用范圍: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檢測依據:GB17762《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基本認證模式:認證申請+型式試驗+初始工廠檢查+獲證后監督
認證申請
1、正式申請書(每個認證單元)
2、委托人、生產者(制造商)、生產企業的合法注冊證明
3、電動自行車產品結構和技術參數相關資料
電動自行車產品結構及技術參數表(含相關圖樣)
關鍵零部件相關資料(通過的認證證書編號和/或相關資料復印件)
產品使用說明書或者中文產品使用說明
其他相關資料(例如委托試驗報告)
4、生產企業概況
生產企業和生產情況簡介
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
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執行報告
產品合格證樣式
有效的監督檢查報告,生產許可檢查或工廠檢查報告
型式試驗
檢測依據:GB17761《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型式試驗不合格,允許整改,整改應在90天內完成。
初始工廠檢查
檢查對象:所有生產場所
檢查時間:型式試驗合格后90天內,必要時型式試驗和工廠檢查可同時進行
檢查內容: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審查(文審)+生產一致性工廠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包括:
A認證產品結構及技術參數的一致性(包括型號規格和關鍵零部件)
B整車產品及各零件、系統或者總成上的標識的一致性
C認證產品現場制定試驗(從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中選取)
檢查結果:通過、書面驗證通過、現場驗證通過、不通過
有效整改:工廠檢查存在整改不符合項時,應在90天內完成整改,檢查組視情況進行書面驗證或者現場驗證整結果。
結果采信:若企業可提供其他相關認證資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服務認證等),可視情況減免質量管理體系的部分條款。

